南都訊 記者葛倩 發自北京 國有企業改革方案正在修改完善。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昨日透露了這一消息,並稱國企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將降低國有股權比例,部分現有國企的國有股權或將全部退出。
  黃淑和昨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,國資委將制定工作方案,支持各種非公資本,尤其是民營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的股權多元化改革中。但在具體實施中,將不會“一刀切”,而是實行一企一策,分類研究,一家企業一個對策。
  目前,在國有資產佈局結構調整當中,已有不少國有產權通過產權市場在退出,或在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。民間資本引入方面,目前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引入非公資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,已占到總企業戶數的52%。此外,截至2012年底,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,上市公司中非國有股權的比例超過53%。而地方國有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則高達681戶,上市公司非國有股權的比例超60%。但她也提醒,改革中實行公開透明和規範運作,以防國有資產流失。
  哪些企業可以允許國有資本完全退出?黃淑和指出,國有資本不需要控制、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,可以採取國有參股的形式,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。但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少數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,可以採用國有獨資的形式。涉及國民經濟命脈和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,可以保持國有絕對控股。而涉及支柱產業、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,則可以保持國有相對控股。對於國有企業的監管,目前國資委正在研究準確界定不同國企的功能,相關辦法將儘快出台。
  2007年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以來,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逐步提高。2014年,這一比例仍將擴大。黃淑和透露,目前,國資委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實施方案。2020年,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將達到30%。  (原標題:國有資本可全部退出部分國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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